武汉海关各部门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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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海关各部门职能

2024-07-14 18:19|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武汉海关历史沿革

 

1办公室法规室职责任务:

一、负责办理、指导、管理本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案件。

二、负责本关执行法律、行政法规、海关规章、其它规范性文件的监督检查工作,以及行政许可管理工作。

三、负责国家贸易管制政策在本关区的贯彻落实,解答关区海关执行中的疑难问题,对外宣传、解答进出口货物贸易管制海关管理规范。

四、负责管理、指导和组织实施关区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工作,对外宣传、解答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的法律法规。

 

关税处职责任务:

一、负责组织实施本关区年度税收计划,组织实施税费作业流程、管理制度及操作规范,对本关区税收征管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和评估。

二、负责收集、整理各类价格信息资料,对已结关价格数据进行监控;组织实施对本关区进出口货物的价格后续跟踪核查;处理和向总署请示关税收征管工作的疑难问题。

三、负责特定减免税审批的职能管理。

四、负责开展税源分析,提供税收征管动态信息。

五、负责管理和维护各项税收征管业务数据。

六、负责协助本关法规部门处理有关纳税争议复议事宜。

七、负责组织对本关区加工贸易业务实施海关监管,组织实施加工贸易作业流程、管理制度及操作规范,并对监管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和评估。

八、负责与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协调有关业务。

九、负责协调跨关区加工贸易监管业务,管理加工贸易合同备案资料的异地传输。

十、负责组织制定和适时调整本关区加工贸易企业料件单耗、损耗标准。

十一、负责对加工贸易备案和结案数据、进口料件和出口成品通关数据的平衡状况进行动态监控和综合统计分析,提出调整审单辅助决策参数及通关风险布控的要求和建议。

十二、负责加工贸易性质的保税库、备料库及保税工厂的审批和职能管理。

十三、负责出口加工区加工贸易工作的职能管理。

十四、负责有关税费业务、加工贸易业务工作的协调。

十五、负责相关业务程序的推广管理,相关业务数据的汇总上报及相关业务的培训等工作。

十六、负责原产地、化验、商品归类以及预归类的职能管理。

 

监管通关处职责任务:

一、组织实施进出口货物和非贸物品通关的作业流程及业务管理制度、物流监控的作业流程、管理制度及作业规程,并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和评估。

二、协调通关监管过程中本关区各业务部门、各作业环节之间的联系配合,推进综合监管机制建设。

三、组织实施对海关监管场所、进出境运输工具、货物、物品的实际监控和查验工作。

四、对舱单、运输工具动态和查验记录数据及各类海关监管场所存放货物的通关及备案数据进行动态监控和综合分析,提出调整审单辅助决策参数及通关风险布控的要求和建议。

五、按总署规定的各项监管要求,参与口岸开放验收或组织对在非口岸地设立海关监管点进行前期审核和验收;组织对设立各类海关监管场所进行前期审核和验收。

六、负责超期未报货物、直接退运货物和暂时进出口货物的职能管理。

七、负责物流监控信息化管理及其技术设备的使用管理。

八、负责关区便捷通关企业的核定及相关工作。

九、负责滞报金的审批和转报手续。

十、负责指导检查海关作业单证的理单、归档、保管工作,负责海关通关单证的流转监控及评估工作。

十一、负责“大通关”建设的对外联系协调。

十二、负责报关单联网核查等跨部门联网项目的业务协调管理。

十三、负责相关业务应用程序的推广工作。

十四、负责与监管通关业务有关的计算机应用系统的授权管理。

十五、负责其它相关工作。

 

综合统计处职责任务:

一、负责组织实施关区统计作业流程、管理制度及操作规范,并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和评估。

二、执行海关统计制度,编制本关区进出口贸易统计和海关业务统计。

三、负责关区统计数据质量的职能管理,研究提出统计数据质量检控参数,监督、检查和考核统计数据质量。

四、负责关区统计分析数据库数据的审核、上报、维护和管理。

五、组织开展进出口贸易统计分析和海关业务统计分析。

六、利用预警监测系统,开展宏观风险分析。

七、开展贸易统计数据监控分析,实施统计监督。

八、开展执法评估分析。

九、负责报关单数据的使用安全管理。

十、负责关区经营单位编码数据库的维护和管理。

十一、负责报关单及随附单证的职能管理。

十二、管理和发布贸易统计资料,提供海关统计咨询服务。

十三、负责统计业务程序的推广管理。

十四、组织开展统计业务培训,负责统计业务协调。

十五、组织开展海关统计分会工作。

十六、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稽查处职责任务:

一、负责制定关区年度稽查工作计划,监督、检查、指导关区稽查工作。

二、负责组织、指导、协调、检查关区税收稽查工作和减免税货物的稽查工作。

三、负责组织实施对违反国家贸易管制、进出口制度等方面的稽查工作。

四、负责组织和指导跨关区的专项稽查工作及联合行动。

五、负责及时分析关区进出口商品动态,组织开展涉税商品的贸易调查和市场调查工作,根据关税等部门的价格后续跟踪稽查要求进行价格跟踪稽查,及时向要求计价格稽查的部门反馈稽查结果。

六、负责组织、指导、协调、检查关区加工贸易的稽查工作。

七、负责DC2003及其它相关业务程序的推广管理、相关业务数据的汇总上报及相关业务的培训。

八、组织实施本关区企业进出口行为规范和报关单位、报关员的管理工作。

九、组织实施本关区企业的分类管理和报关从业资格的处罚。

 

风险管理处职责任务:

一、研究制定关区风险管理工作制度、操作规程、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检查、督促关区内风险管理相关制度的执行。

二、承担武汉海关风险管理委员会及其办公室日常工作事宜,组织或协调开展与风险管理有关的业务、技术培训及内外交流。

三、指导、检查和协调关区风险信息管理工作,归口管理风险信息的发布,组织、协调相关风险信息的采集、加工整理和维护工作,建立和维护关区风险管理数据库。

四、负责关区风险管理平台应用的授权管理,指导、协调和开展平台的应用管理与参数维护工作。

五、组织开展关区综合风险分析与研究,实施关区风险分析监控,综合提出关区阶段性风险管理的工作重点和具体措施。

六、开展或协调关区风险识别、分析与评估、风险处置方法手段的研究与工作交流,研究制定关区风险评估指标体系和评估标准。

七、组织开展企业或行业守法测量、商品风险测量等工作,协调关区有关部门开展针对特定企业的守法评估工作。

八、负责本关区和跨关区风险处置措施的协调与管理工作。

九、组织开展关区风险管理工作绩效的综合分析与评估,并根据有关规定或程序研究提出实施奖惩措施的意见或建议。

十、组织和督促落实总署、总关部署的与风险管理有关的其它工作事宜 。

 

审单处职责任务

一、负责指导关区审单作业、并组织由电子审单转入的进出口报关单电子数据集中专业审核工作。

二、负责对关区已审核的进出口报关单电子数据进行复核督审工作。

三、负责办理接单现场上报的保金、保函和通关过程中的退、补税业务的申请审核、审批或转报手续。

四、负责办理进出口报关单电子数据的核查、删除和修改工作。

五、负责办理操作系统中缴款期限和外汇汇率参数维护工作。

六、负责维护本关区电子审单、通道判别及各辅助决策参数。

七、负责对已审核的进出口报关单电子数据进行监控分析,研究商品归类、估价、原产地、数量等方面的风险重点,提出风险布控要求和建议。

八、负责指导进出口报关单规范填制和协助对报关员进行申报考核。

九、负责指导关区报关单证明联签发打印工作。

十、负责配合办理税款网上支付工作。

十一、负责其它与审单相关的工作。

 

驻江汉办事处职责任务:

负责对武汉市(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武汉天河机场除外)、孝感市、咸宁地区、鄂州市、仙桃市、天门市、随州市辖区内的海关监管场所、进出口企业、保税仓库、加工贸易企业等及其进出口(境)货物、物品和运输工具进行实际监管,负责相关业务的对外咨询服务工作。

 

驻机场办事处职责任务:

负责对从武汉天河机场进出境货物、物品、运输工具及机场周边海关监管仓库、机场出口免税店等的实际监管和办理旅客进出境验放手续,负责相关业务的对外咨询服务工作。

 

驻邮局办事处职责任务:

负责对关区进出境邮递物品及快件的实际监管和相关业务的对外咨询服务工作。

 

荆州海关职责任务:

负责对荆州市(市区、石首市、公安县、松滋市、洪湖市、监利县、江陵县)、荆门市(市区、钟祥市、京山县)、潜江市辖区内的加工贸易及保税业务进行监管,对减免税货物进行前期初审、备案和后续管理,办理进出口货物的通关手续,对辖区内企业实施稽查、企业管理以及办理其他海关业务。负责相关业务的对外咨询服务工作。

 

宜昌海关职责任务:

负责对宜昌市、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和神农架林区辖区内的加工贸易及保税业务进行监管,对减免税货物进行前期初审、备案和后续管理,办理进出口货物的通关手续,对辖区内企业实施稽查、企业管理以及办理其他海关业务。负责相关业务的对外咨询服务工作。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关职责任务:

负责对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和武汉出口加工区辖区内的加工贸易及保税业务进行监管,对减免税货物进行前期初审、备案和后续管理,办理进出口货物的通关手续,对辖区内企业实施稽查、企业管理以及办理其他海关业务。负责相关业务的对外咨询服务工作。

 

黄石海关职责任务:

负责对黄石市、黄冈市辖区内的加工贸易及保税业务进行监管,对减免税货物进行前期初审、备案和后续管理,办理进出口货物的通关手续,对辖区内企业实施稽查、企业管理以及办理其他海关业务。负责相关业务的对外咨询服务工作。

 

襄樊海关职责任务:

负责对襄樊市辖区内的加工贸易及保税业务进行监管,对减免税货物进行前期初审、备案和后续管理,办理进出口货物的通关手续,对辖区内企业实施稽查、企业管理以及办理其他海关业务。负责相关业务的对外咨询服务工作。

 

十堰海关职责任务:

负责对十堰市辖区内的加工贸易及保税业务进行监管,对减免税货物进行前期初审、备案和后续管理,办理进出口货物的通关手续,对辖区内企业实施稽查、企业管理以及办理其他海关业务。负责相关业务的对外咨询服务工作。

 

缉私局职责任务:

一、依法查缉涉税走私犯罪案件和发生在海关监管区内的非涉税走私犯罪案件,依法查处走私、违规等行政违法案件。

二、对走私犯罪案件和走私犯罪嫌疑人依法进行侦查、拘留、执行逮捕和预审工作,对侦查终结的走私犯罪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三、对不构成走私犯罪的走私行为,构成走私犯罪但依法不起诉或者免除刑罚的行为,以及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行为依法进行调查、审理和行政处罚的执行。

四、接受和办理地方公安、工商行政管理和烟草专卖等行政执法机关查获移交的走私犯罪案件和走私、违规等行政违法案件。

五、在履行职务过程中,依照《海关法》、《人民警察法》和《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的规定,可以依法使用警械、武器。

六、依法办理、参与和海关缉私部门有关的申诉、复议(其中行政复议由海关法规部门办理)、诉讼、赔偿;受理检举、控告,对查办情况进行反馈,并依据有关规定实施奖励。

七、依法对抗拒、阻碍海关缉私警察执行公务的行为进行治安处罚,对构成其他刑事犯罪的,移交地方公安机关处理。

八、负责关区反走私社会综合治理工作以及反走私形势分析。

九、负责所辖缉私警察队伍建设和有关人事、机构编制、教育培训、思想政治工作;管理后勤装备、科技装备。

十、负责兄弟海关缉私局在本关区的协查工作。

十一、承办总署缉私局和武汉海关交办的重大走私案件和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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